展会知识产权问题一度困扰国内外企业,无论是展品侵权还是侵犯展品的权利,都曾让国内外守法企业感到自危。2006年,随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颁布以及“蓝天会展行动”等一系列保护活动的开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展会的“蓝天”会变得更加蔚蓝。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在纲要中,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开展保护展会知识产权“蓝天会展行 动”,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展会组织加工和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成为当前展会知识产权工作重点。
知识产权侵权成为展会“软肋”
我国展会中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引起了国际会展业的高度关注。据了解,在侵权现象较为严重的时期,许多国际大型展会拒绝中国企业参加,比如瑞士巴塞尔钟表展、德国科隆电气展以及美国部分家具展览等。
对此,中国展览馆协会副秘书长王云民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外展会拒绝中国厂商参加的主要原因在于贸易竞争,但王云民坦言,知识产权问题也是原因之一。
2005年,在中东迪拜举办的国际电力灯具新能源博览会上,我国福建某参展企业将某国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摆上了自己的展台,作为样品,结果被对方发现,并将侵权的现场拍照并向展览组委会投诉,最后该样品被扣押,展台被组委会查封。
“类似的事情在国内的展会上同样存在”,王云民表示,“有参展商品侵犯别人的权利,也有参展商的产品被侵权。一些展览设计方面的光盘,正版需要上万元,但在展会上几百元就能买到盗版。一些厂商专门派人在展会上拍摄样品,便于其仿造。”
“当然,最麻烦的是,即使你发现对方侵权,有时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调查、取证需要较长时间,而且侵权很难界定。”王云民说,“比如服装,对方只要在款式、颜色上稍作改动,就很难说是否侵权。”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为第99届广交会撰文指出,由于展会时间比较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很难做到在展会期间对侵权纠纷案件结案,而在展会结束后的处理又缺乏相应的规定,因此有时出于无奈不予受理。
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副局长李成钢曾指出,“知识产权是中国企业必须迈过的槛,迈不过则会陷入失去搏击市场的窘境,而一旦迈过,则将海阔天空,商机无限。”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驶入“快行道”
事实上,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各界共识。2006年3月1日,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4部门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个统一的关于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展会主办方应当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明确了展会管理部门以及展会主办方对侵权展品的管理职责;规定展会期间知识产权投诉的程序;严格法律责任,增加对侵权人的处罚和震慑。
随后,为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在刚落幕的广交会上,尚明表示,2006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底,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国内10个重点政府展会和10个重点商业展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同时,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逐渐取得成效。目前,我国举办的展会都设有知识产权办公室,由当地知识产权局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负责解决展会期间知 识产权纠纷。第99届广交会上,大会共受理知识产权投诉案件472件,被诉企业743家,认定构成涉嫌侵权企业419家。
显然,中国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加速,但其成效和未来的发展之道,或许更需要用时间来检验。(源自会展商务网)
以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功是会展界的福音,但任重而道远。我们企盼“会展蓝天行动”深入人心、深入实际、深入会展业的方方面面。使年轻的中国会展发展之路走的更正、更好、更远!
让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堂堂正正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宜!让那些假冒侵权的非法行为见鬼去吧!(编辑:Alan) |